本报讯 2012年渭南将在全市各类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其他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的用人单位,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年内工资集体协商建制覆盖率应达到以上单位总数的85%以上,履约率达到100%;执行最低工资标准应达到100%。这是渭南市总工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将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纳入市上目标责任考核的报告》有关内容。
报告称渭南市总工会将联合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社会力量推进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落实,从源头上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报告称,渭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应积极发挥推行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政府主导作用,健全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工作制度,研究制定三方协商工作计划。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中小企业促进局积极督促企事业单位和各类非公企业依法建立工资集体协商制度。
(李亚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