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报道 从4月1日起,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一律将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识。那么新包装和旧包装相比,做出了哪些调整?警示作用又是否加强?
这次更换新包装的依据是国家烟草专卖局网站在2011年8月9号转发的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一项通知。
通知要求,从2012年4月1号起,我国境内生产和销售的卷烟一律采用新的卷烟包装标志。
调整包括:加大警语字号,撤销英文警语,警语字体和警语区背景色差要足够明显、醒目。卷烟条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6.5毫米,卷烟盒包的字体高度不小于4毫米。
另外,撤销的英文警语被《规定》中的另一套中文警语替代;警语字体和警语区背景色差的色差值将被量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