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笔者从3月29日召开的全省工会组织工作会议上获悉,我省已全面启动“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的“双亮”活动。
这是为进一步加强企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企业工会作用,加强和改进企业工会干部工作作风、在职工中树立企业工会组织良好形象,增强工会干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全国总工会的部署推广实施的。
陕西省总工会关于“双亮”活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的目标是:2012年全省国有企业工会实施“双亮”的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非公企业要达到65%以上;渭南、咸阳市总工会作为全国“双亮”试点单位,非公企业要达到80%以上。通过两年的努力,全省基本实现全覆盖。
企业工会作为基层工会的主体,作用发挥直接关系到工会各项任务的落实和整体工作水平的提高。近年来,企业工会特别是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快速发展,但有相当一部分非公有制企业工会在组建过程中,宣传动员职工群众不够充分,履行选举等相关程序不够严格,致使会员和职工群众感受不到工会组织的存在,甚至不知道工会主席是谁,工会组织形同虚设。全总在总结福建省总工会等地方工会,在企业工会开展“双亮”活动的基础上,决定在更大范围推广实施“双亮”活动,并确定我省为开展“双亮”活动的试点省,咸阳、渭南等市总工会为试点城市。
省总工会关于“双亮”活动的《实施意见》指出,企业工会要在企业门面或工会办公地点悬挂与企业名称相对应的工会组织牌匾(规格大小与企业党组织牌匾一致,没有党组织的与企业单位牌匾一致),在企业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企业网站、职工食堂等明显位置公布工会办公地点;企业工会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分会小组长要以佩戴胸卡、上岗胸牌、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室门牌或桌牌等形式亮出身份。在明显位置公布工会办公室电话,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并在工会换届选举后或人员变动时更新其信息;同时,要把“双亮”范围拓宽到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并将联系卡(可带照片)发至涵盖企业会员和职工群众。
《实施意见》强调,企业工会要在亮牌子、亮身份的基础上,不断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进一步示职责、许承诺、办实事等,把实施“双亮”与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和民主评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和维权机制,逐步提升工作水平。各市、杨凌示范区总工会,省级各产业工会、直管单位工会,县(区)、乡镇(街道)工会要切实承担起指导督促所辖企业工会推进实施“双亮”的职责。对未建会企业,做到组建工会与实施“双亮”同步进行。积极帮助企业工会解决在“双亮”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集中相应时间、组织专门人员逐个企业推动活动落实。 (王俊明 张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