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电 记者近日从中国残联获悉,中宣部、发展改革委、民政部、财政部、中国残联等11个部门日前联合出台《关于加强残疾人文化建设的意见》,将残疾人文化工作全面纳入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强调在为残疾人提供均等文化服务。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将以基层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村文化活动室、社区文化中心为依托,以残疾人文化、体育工程项目为载体,为广大残疾人提供文化服务,满足残疾人的基本文化需求。
意见指出,各级党委、政府、有关部门在规划和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过程中,要把残疾人文化建设纳入其中,给予特别指导和支持,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国家公共文化、体育设施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文化惠民工程建设项目,也将充分考虑残疾人的特殊需求,为残疾人提供必要的服务内容和参与条件,包括提供无障碍服务、建立盲人阅览室、增加残疾人文体活动内容、扶持开播“手语栏目”、扶持残疾人创作的文艺作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