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80.9万人,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参保人数达530万人,签订劳动合同305万余份。”昨日,记者从省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十一五”期间,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重点围绕促进统筹城乡就业、完善覆盖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和谐劳动关系展开,取得了长足发展。
扩大就业规模
据悉,在“五缓四减三补贴两协商”和《陕西省就业促进条例》的稳健推行下,2007年至2011年,全省城镇新增就业180.9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3032.3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下降至4%以内,就业局势保持总体稳定。
积极开展劳务输出,引导农民就近转移就业,加强以创业促就业,至2011年小额担保贷款累计突破94亿元。与此同时,加快人力资源市场建设,目前我省117个人力资源市场全部建成。在今后的五年,将进一步促进就业政策措施不断完善,健全就业政策体系。
加快推进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2007年以来,按照“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截至2011年底,全省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30万人、1090.5万人、338.6万人、326.1万人。我省城乡居民的社会养老在制度层面实现了全覆盖,走在了全国前列。
以“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经验做法创新了全国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模式,连续8年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人均每月1888元。不但如此,工伤保险待遇也连续4年调整提高,工伤职工伤残津贴人均增加630元。下一步,将努力帮扶中途断缴养老保险的职工,并将社保范围进一步向环卫工、出租车司机等低收入行业扩大。
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于每一个企业、每一位职工都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随着我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劳动关系日益多元化、劳动关系矛盾进入多发期。近年来,我省以劳动合同制度建设为重点,以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为主要载体,以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和劳动争议调处为手段,积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
五年来,我省签订劳动合同305万余份,其中农民工35万余份,签订工资专项集体协议23182份。会上强调,签订劳动合同,不但是保证和谐劳动关系的重中之重,也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关键因素,更是职工保护自己最有力的手段。深入推进劳动合同制度,是今后我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重心之一,在推进企业工资集体协商的同时,强化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必不可少。
本报记者 王惠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