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评论员
春风浩荡,鲜花盛开。2012年陕西省劳模表彰大会昨日在西安隆重召开,作为陕西千万劳动者的杰出代表,这些受表彰的劳模和先进集体,以实际行动发扬和光大了爱岗敬业、争创一流,艰苦奋斗、勇于创新,淡泊名利、甘于奉献的伟大劳模精神,是陕西全体劳动者的骄傲和光荣。党和政府将金灿灿的奖章和大红花佩戴在他们的胸前,他们当之无愧。
隆重表彰劳模是对劳动的最高礼赞。我们难忘在中国革命的艰苦年代,陕北窑洞里的劳动者依靠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缔造出延安精神的传奇;在建国初期的火热年代里用智慧和汗水,迅速疗治好战争的创伤并恢复和建立起初具规模的工业体系。改革开放后,广大三秦儿女更是解放思想发奋工作,以蓬勃的创造力屡创佳绩,使我省这个昔日的西部落后省份,开始阔步迈向全国中等发达省份行列。
劳模和劳模精神是亿万劳动者先进性的高度浓缩。传承劳模精神,就是无论在什么时代,都要始终保持劳动者本色。从被毛泽东同志称为中国式的“斯达汉诺夫”的赵占魁,到被誉为“全国纺织战线的一面红旗”的赵梦桃,从中国新一代知识分子的典范、被誉为“中国式的保尔”的罗健夫,到当代技术工人的楷模窦铁成,尽管时光流逝、社会变迁,但是劳模精神的传承则始终如一。
传承劳模精神,就要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劳动光荣、知识崇高、人才宝贵、创造伟大的社会氛围,牢固树立通过诚实劳动创造美好生活的风气,这对于实现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最终实现国家富强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传承劳模精神,更要保护、维护好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让劳动者体面劳动、有尊严地快乐生活。要通过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具有中国特色的职代会制度,通过协商和谈判建立起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落实和贯彻好保护劳动者权益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解决好劳动者在生产、生活中的具体困难,维护好各类劳动者的民主权益,提高劳动者的经济和社会地位,让劳动光荣成为全社会的共识。
重任在肩,时不我待。我们期望全省劳动者以此次劳模表彰大会为契机,积极行动起来,抢抓发展机遇,在各自的工作岗位上大显身手,为把我们的家园建设得更加美好而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