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日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全国总工会等七部门联合发文,要求进一步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
意见指出,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从保民生、构建和谐社会和推动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高度出发,加强领导,把健全市容环卫组织管理机构、规范环卫行业职工队伍建设和管理、保障环卫行业职工合法权益作为提升城市形象、体现政府作为的重要工作,保证环卫职工队伍稳定,实现环卫事业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为此,意见要求,各地要规范劳动人事管理、提高环卫职工待遇、改善工作条件、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如,切实落实国家有关工资倾斜政策,保障环卫事业单位职工的工资待遇;推广建立一线职工健康疗养制度,用人单位要建立健全环卫职工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对环卫职工要进行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职业卫生培训,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环卫职工依法组织开展职业健康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