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5月21日,笔者从府谷县委宣传部获悉,连日来,在榆林市委组织部督查组的全程督导下,调查组进行了认真取证核实,查明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刘利荣同志存在学历造假,并按照有关规定对其本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
通过查阅刘利荣本人档案、查看会议记录、个别谈话、调阅原始文件、到相关院校调查取证,并与刘利荣本人谈话核实,刘利荣高中、专科学历均系伪造。其高中文凭是为了达到报考本科院校的条件而自行伪造,大专文凭和学籍档案系本人因招工需要在西安购买。
5月21日晚,府谷县委研究决定,撤销关于刘利荣同志任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的决定,免去刘利荣府谷县司法局副局长职务;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六十五条第三款规定,给予其留党察看处分。 (韦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