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减轻群众聚居区的物流成本,陕西从今年开始将利用三年时间在社区居民集中的地区大规模建设“平价商店”,让农副产品走进社区群众的“菜篮子”。
省物价局日前规定,从2012年至2015年,陕西全省各地要在交通便利、居民消费和居住集中、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相对集中的区域,大力建设方便群众的平价商店。根据各地实际,全省逐步在城镇居民大中型社区一定范围内建设1个以上的“平价商店”,有条件的县力争不少于10家、区力争不少于15家。
由于群众对价格问题十分敏感,“平价商店”将进行适当的平抑行为。譬如当市场价格大幅上涨或较为平稳时,“平价商店”的蔬菜、水果类销售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15%以上,粮、油、肉、禽、蛋以及其他生活必需品价格原则上应低于当地同类市场均价5%以上。当市场价格大幅下跌时,“平价商店”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原则上应高于市场平均收购价格,销售价格原则上不高于市场平均销售价格,并保持基本稳定。
(冯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