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昨日,记者从陕西省物价局获悉,陕西省物价局和陕西省交通运输厅下发联合通知,随着我省成品油价格的下调,我省公路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也做出相关调整,调整后的标准为每票每百公里3.5元。
据了解,从2012年6月9日零时起,国家发展改革委降低了成品油价格,柴油每吨降低510元。而自2006年3月25日以来,柴油价格累计上涨3790元。按照公路客运运价与油价联动机制规定,我省公路客运运价燃油附加费标准应该降低,降低后的标准为每票每百公里3.5元。此标准自2012年6月13日起执行。同时省物价局和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各地物价、交通运输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工作,凡高于此标准的一律按乱收费查处。 本报记者 王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