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西安市总工会下发“双亮”实施意见,要求各级工会将“双亮”活动作为开展“党建带工建”创先争优活动的一个重要抓手,不断创新工作载体,提升实效,更好地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作用。《意见》要求,截止到2012年底全市国有企业工会实施“双亮”的覆盖面要达到90%以上,非公企业要达到65%以上,通过两年的努力,全市基本实现全覆盖。
“双亮”是指“工会组织亮牌子”、“工会主席亮身份”。西安市总工会要求,工会组织牌匾要挂起来,工会办公地点应在单位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食堂等明显位置公布,让职工广泛知晓。工会主席、副主席和专职工会干部要以佩戴胸卡、上岗胸牌、印发联系卡、设置办公室门牌或桌牌等形式亮出身份。在单位宣传橱窗、厂务公开栏、会务公开栏、单位网站、职工食堂等一处或多处显眼位置公布工会办公室电话,工会主席、副主席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等联系方式。工会换届选举后或工会主席、副主席人员变动时,要及时更新其信息。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的工会主席、副主席需在所在单位亮出身份,并将联系卡(可带照片)发至涵盖单位会员和职工。
《意见》要求工会组织在亮牌子、亮身份的基础上,不仅要丰富工作内容,创新工作载体,进一步示职责、许承诺、办实事等,把实施“双亮”与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和民主评议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民主制度和维权机制,逐步提升工作水平,更要积极拓宽“双亮”范围,要将乡镇(街道)工会、村(社区)工会、区域性、行业性基层工会联合会、联合基层工会纳入“双亮”范围。
本报记者 鄢山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