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人民日报报道 财政部、商务部近日发布公告,明确2012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车辆范围及补贴标准。符合补贴范围的老旧汽车车主,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补贴资金。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6年以上(含6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4.8米(含4.8米)、小于7.5米,并于当年更新的农村客运车辆,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
2012年1月1日—12月31日期间交售给报废汽车回收企业的,使用8年以上(含8年)且不到15年,车长大于6米(含6米)或者乘坐人数大于20人(含20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8000元人民币;车长小于6米且乘坐人数为10—19人,并于当年更新的城市公交车,补贴标准为每辆车11000元人民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