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国家财政部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昨日发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专项资金将采取无偿资助、贷款贴息方式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每个企业或单位只能选择一种支持方式。此外,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专项资金无偿资助的额度,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专项资金贷款贴息的额度,按照项目贷款额度及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确定,每个项目一般不超过200万元。对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项目的支持额度最多不超过400万元。
管理办法要求,申请专项资金的企业必须具备财务管理制度健全、生产经营或业务开展情况良好,以及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等条件。同一年度,每个企业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专项资金不再重复支持。
此次两部委出台的管理办法规定,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向中西部地区倾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