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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诸如职工民主管理委员会、民主议事会、劳资恳谈会、民主协商会等其他民主管理形式难以具备职工代表大会的特质,只能作为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以及职代会形成决议后具体实施落实方面的重要补充。因此,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业民主管理制度具有鲜明的中国特色,也是符合现代企业制度发展趋势和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的民主管理制度。
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贯彻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根本指导方针的要求,是我国工人阶级领导地位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形式,组织和引导职工积极参与企事业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可以集中广大职工群众的智慧和力量,促进企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增强企业的凝聚力,调动劳动者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强化职工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促进职工与企业的相互理解和沟通,有效化解企业的内部矛盾,推动企业建立稳定和谐的劳动关系,从而为企业的发展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的制度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