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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老有所保”“老有所养”梦圆三秦

2023年09月16日

当中国社会进入老龄化阶段,并正在快速进入深度老龄化社会之际,越来越多的普通人在思考“当我老去”这个问题。20世纪末,陕西省就进入老龄化社会,进入2011年,全省65岁以上老年人口更是占全省总人口的9.04%。

作为一个经济欠发达省份,为了应对日益严峻的人口老龄化形势,满足人民群众老有所养的问题,党的“十七大”以来,省委、省政府加大对城乡社保体系建设的投入,编织起了一张覆盖城乡的“牢固”社保网,让每一位三秦大地上的老人都能有尊严地生活。

企业职工养老金节节高

从2000年开始,陕西省就率先实现了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省级统筹和社会化发放,并从2001年开始,实现了“不漏一人、不欠一分、不拖一天”的承诺。

尽管能按时足额领到养老金,但随着物价的上涨,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普遍偏低,2007年,月人均养老金仅为927元。这就需要让更多的资金向弱势群体倾斜。

为使广大企业退休人员更好地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经省政府批准,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从省情出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尽可能多地提高养老金水平。

经过四年的连续上涨,2011年,陕西省共为139.2万名企业离退休人员发放基本养老金296亿元,月人均养老金水平达到1621元,步入全国平均水平。今年3月5日,省人社厅再次宣布,调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仅普遍调整的最低档都在100元。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

从上世纪九十年代以来,城镇企业职工、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取得了长足发展。而对于城乡居民而言,养老主要通过家庭养老、土地保障等形式实现。尽管在农村有“老农保”,但到2007年底,全省“老农保”参保人数仅为82.97万人,参保农民到期每人每月领取的养老金只有5元左右。

如何填补城乡老人养老的“真空”,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养老保险制度?

2007年,陕西省在宝鸡试点,创立了“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的独具特色的制度模式,并成为全国的样本。有了这一成功的“样本”,省委、省政府决定在全省大力推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2011年5月,省政府印发了《关于实施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全覆盖的实施意见》,当年7月1日起,这一统筹城乡的养老保险制度在全省全面推开。

到2011年10月底,陕西省就基本实现了制度全覆盖。目前,全省107个县(市、区)全部纳入了国家试点,参保人数达到了1609万人,综合参保率达到了92%,其中359万名城乡居民按月领到了养老金。今年,省政府又提出要将80%以上的新增财力用于改善民生,使社会保险从制度全覆盖迈向人群全覆盖。

从孝道养老到社会养老

随着人口老龄化趋势的加剧和我国城乡家庭结构逐步向4-2-1结构过渡,家庭成员为老年人提供的帮助越来越不能满足他们的需求。可以说,只有逐步转向“社会养老”,才能切实解决老年人“老有所养”的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从无到有,进展顺利。西安、宝鸡等市已在213个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工作,借助专业化养老服务组织,为高龄、独居、空巢、失能和低收入的老人提供生活照料、家政服务、康复护理、医疗保健等服务。

社区养老通过试点已开始逐步推广。2007年,宝鸡市将社区养老纳入社养规划,每年投资200万元,新建10个城市社区养老服务中心。西安市莲湖区积极破解居家养老难题,已建立了“三级管理、两级服务”的社会化居家养老管理服务模式。目前,省民政厅正在推广他们的经验。

机构养老扎实推进。据统计,全省各类养老机构已达1047家,养老服务机构中有失能老人“爱心护理工程”基地32家,缓解了家庭养老的压力。 (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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