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法就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发布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称,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从法学院校选派2—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本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
指导意见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本着学用一致原则,通过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形式,与法学院校合作开展学历学位教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着力点,选送审判骨干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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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6日
本报讯 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站消息,日前,最高法就建立人民法院与法学院校的双向交流机制发布指导意见。指导意见称,各高级人民法院可定期从法学院校选派2—3名优秀专家、学者到本院或下级人民法院挂职锻炼,担任相应领导职务,参与人民法院的审判或调研工作,具备条件的可列席审判委员会。
指导意见同时规定,各级人民法院可根据人才培养需要,本着学用一致原则,通过定向招录、委托培养等形式,与法学院校合作开展学历学位教育,以培养应用型、复合型法律人才为着力点,选送审判骨干参加高层次的学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