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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遣工:劳务派遣不能滥用

2023年09月16日

1996年,河南的农民工张霞开始了自己的邮递员生涯,风风雨雨走过16载。“工作稳定,邮政是大企业,有安全感。”张霞告诉记者,16年里,她始终是邮政的C类员工,即派遣工。对于7月初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她很好奇,“为什么派遣工是临时性?还不能超过六个月,挣不到钱,不稳定,谁还来干这活?”

对于派遣工的概念,很多邮递员都是一知半解,在他们看来,自己是邮政的C类员工,说到底是邮政工人。采访中记者发现,张霞的很多工友文化水平较低,对于劳动法更是所知无几。“大家都不容易,最关心的就是挣钱,有钱才能生活。”张霞说,她工作了这么多年,现在还只是个西安租住户,只有努力工作才能让安家成为可能。“我是派遣工,我们这里一半以上都是,当邮递员是为了生活,可因为是派遣工,只能干上几个月,生活太不稳定了。”记者了解到,张霞之所以选择做邮政的派遣工,是觉得背靠大树好乘凉,从最初的350元一个月的工资,涨到现在1600元,她觉得也不错。

“我最大的愿望是升为B类员工。”张霞的这个梦,一直做了16年。在她看来,若是法律要修改,最能让派遣工得益的就是待遇问题。“我的工资是正式员工的一半,干的活最累最辛苦,我希望自己的福利待遇能依靠法律,得到有效保障。”

张霞是一位知足的派遣工,家庭和生存的压力,让她知道工作来之不易,更是不能丢。可记者采访在莲湖路送信件的张亮时,他的观点却不同。“我来这里干了两个多月,没见合同,现在才知道自己是派遣工,很气愤。”张亮是20出头的小伙,怀着进大国企的梦想他来到邮政,可现在他不想再待下去了。

“我上网查过派遣工的信息,和国外比起来,我太廉价了。”张亮无奈地说,他看到身边有十几年的派遣工工友,都很是不解,“我觉得他们是被同化了,为了生活没办法。”在张亮看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里“临时性是指用工单位的工作岗位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很好,他还觉得应加上对劳动报酬的规定。“派遣工临时去干一项工作,是为了保障工作正常运行,补人手,劳动报酬最好能比正常工作的员工高些。”张亮觉得自己这种工作像被榨干一样,却给公司省下不少劳务费,他认为如果是派遣工,就应该规定时限,防止无止境滥用。本报记者 王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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