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近日,气温较高,上海市民苟先生所在的公司为减少开支、节约用工成本,不仅拒绝为在室外工作的他以及其他员工提供防暑降温饮料及必需的药品,甚至还以其是私营企业为由,拒绝向他们发放高温津贴。苟先生咨询,公司做法是否合法?他们该怎么办?
法律人士表示,苟先生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一是向工会投诉。《办法》规定,工会组织依法对用人单位的高温作业、高温天气劳动保护措施实行监督。发现违法行为,工会组织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用人单位应当及时改正。用人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组织应当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对处理结果进行监督。二是向政府部门投诉。这些部门包括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