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处100元罚款;擅自变更燃料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用。即日起至8月15日,《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意见稿》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不得赤膊、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孙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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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09月16日
本报讯 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处100元罚款;擅自变更燃料动力装置的机动车,不得在道路上行驶;投入使用的停车场不得擅自停用。即日起至8月15日,《西安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意见稿》指出,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不得赤膊、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孙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