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对《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进行了审议并予以公布,广开言路,集思广益,广泛征求广大职工群众和社会各界意见和建议。
修改好劳动合同法是今后贯彻好劳动合同法的基础和先决条件,而全民参与,出谋建言,是自觉当家做主的表现。特提出两点建议。
一是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虽然填补了过去的漏洞,但是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还有空子可钻。这次公布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比较过去有了很大的进步,诸如对劳务派遣岗位的“三性”作了界定,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工应享有“同工同酬”待遇等。可是,现在很多用人单位员工“灰色收入”特多,名目繁杂,劳务派遣工往往拿的就是账面上的“工资”,相差甚远,“同工同酬”只能是理论上的空话套话。我接触到一个企业,名义上工资表都是符合国家规定的工资数,可是职工额外收入连职工自己都搞不清,就是给多少拿多少。试想,外来的务工人员只有拿那一点“死工资”,事实上的同工不同酬待遇只有“耐着”,虽然不合法,不合理,囿于现有的社会大环境,我感觉最新版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只能是作了正面表述的“现在时”,真正实施“兑现”还待“将来时”。
二是重在提升全民法律意识,建设依法治国、依法行事的良好环境。我以为,一部再好的法律法规,它也会有漏洞,正像这次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一样,众多专家学者上阵献智献睿,全民参与修改,可谓“兴师动众”,大手笔、大动作,可是这么一部好的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关键在于贯彻落实。而贯彻落实的关键之关键还在于有效地监督检查。这个环节不落实、不保证,那些好钻法律空子、善于打法律“擦边球”的人,特别是那些靠着劳务派遣和外来用工发大财的单位和个人,还会钻法律的空子。所以我说,提升全民法律意识,营造学法、用法、执法、护法的大环境,真正使违法者无地自容,从而形成大家维护法律的自觉性。与此同时,进一步加强法律监督,加大对违法者的打击力度,特别是关系民生和社会安定的劳务派遣问题,对于那些违法者查清事实,应予重处。
这看起来还是老生常谈,可是这也恰恰是一部好的法律难以执行、难保落实的症结所在。建议在讨论劳动合同法修正案草案的同时,也能够很好地讨论确保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张福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