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科技部去年8月出台了《关于加快推进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的实施意见》。为何出台这样的政策措施?近一年来这些政策措施成效如何?发改委高技术产业司巡视员刘艳荣近日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解答。
刘艳荣说,《实施意见》主要围绕推进民营企业建立技术(开发)中心,承担或参与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重点)实验室建设,以及建立和完善服务于民营企业的技术创新服务机构等,分类提出了有针对性的政策举措。
她说,基于目前我国中小型民营企业普遍缺乏研发机构的状况,《实施意见》明确要求强化政府的引导作用和政策扶持:
鼓励和引导有条件的中小民营企业自建技术(开发)中心,促进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方向发展。
引导中小民营企业参与组建产业技术联盟,鼓励中小民营企业通过在高校和科研院所设立联合研发机构,或通过投资控股、参股等方式共建研发机构。
对于已出台的财政、金融、税收等有关激励创新的政策,在中小型民营企业中加大推进落实力度。促进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对中小民营企业自建技术(开发)中心给予政策倾斜和资金支持。
国家还大力发展面向民营企业的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政策服务机构和科技政策咨询中介机构,仅国家技术示范转移机构、国家大学科技园、生产力促进中心等就分别达130多家、80多家和2200多家。
我国将建立和完善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体系,探索建立公益性的专利信息服务平台;探索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设立面向民营企业研发机构的客座研究员岗位。推进有实力的民营企业建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院士工作站,吸引国内外优秀人才参与民营企业研发机构建设。 (江国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