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工资被拖欠、克扣,是很多农民工朋友曾经遇到的问题。但是,随着8月13日《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在省政府常务会议上审议并通过,这一长期困扰广大农民工的难题将有望依法获得解决。
省政府常务会议指出,农民工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体现。制定出台我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把实际工作经验上升为制度,对于落实国家有关政策,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和有关方面要以规定颁布为契机,依法规范用工和工资支付行为,加大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坚决杜绝损害农民工利益特别是拖欠和克扣工资现象的发生。
据了解,《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对与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工作相关的政府职责、部门职责、工会职责等进行了明确界定,并提出了具体的管理规定和工资支付规定。针对建筑施工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规定》特别指出,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对招用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负有直接责任,收到工程款后应当优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建设单位或工程总承包企业未按照合同约定与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企业结清工程款而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建设单位或者工程总承包企业先行垫付拖欠的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企业违反规定转包、分包工程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由工程总承包企业承担支付农民工工资的义务。
(冯晓荣 徐可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