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8月13日,省卫生厅要求加强预防接种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承担预防接种任务。我省对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任务的单位进行补助,原则上每接种1剂次补助8元,每名适龄儿童全程接种服务费用不低于180元,所需经费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中支出。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及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均可承担预防接种任务。在乡镇(社区)及以上医疗卫生单位设立的预防接种门诊,每周至少应开展2次接种服务。承担预防接种任务的村卫生室,每月至少应开展1次接种服务,且于2013年年底前达到每月至少开展2次接种服务。在边远山区等交通不便地区,还要采取巡回接种、入户接种,确保适龄儿童能够获得均等、便捷的免疫服务。
省卫生厅要求,各县(区)要认真落实一类疫苗免费接种政策,对二类疫苗的接种必须遵循“知情同意、自愿、自费”的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推荐用二类疫苗来代替一类疫苗。
(张毅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