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年来,宝鸡市总工会认真贯彻落实《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以建立“大调解”格局为目标,积极探索劳动争议调解机制建设。
在与市法院、司法局、人社局、信访局等部门组成维权联盟的基础上,与全市各级政府调解组织建立合作关系,促进职工维权案件通过调解途径解决;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和区域性行业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引导职工理性合法表达利益诉求;坚持劳动关系预警制度,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准确预测、提示、规避风险、化解矛盾。目前全市80%以上的企业已经建立健全劳动争议调解组织。今年以来,全市通过维权调解机制有效化解劳动争议86起,赢得了职工好评。
(陈晓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