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巴南区的老王带着1200元红包前去朝贺朋友的婚礼,却将礼金错送给了在同一家酒楼办婚宴的另外一家人。让人哭笑不得的是,收错礼金的人家坚持不退还这笔送上门来的喜钱。
为了讨回错送的礼金,老王打起了官司。9日,巴南区法院的法官透露,经过调解,1200元礼金最终以变通的方式归还给了老王。
送错1200元礼金要不回
老王家住巴南区石龙镇。今年5月1日,朋友有一场婚礼在石龙镇上一家酒楼举行,老王来到酒楼后,找到收取礼金的记礼台,签上自己的名字,奉上1200元红包,然后高高兴兴地上楼去了。
中午12时许,经过一番热闹后,婚宴开席。老王吃了很久也没见到朋友过来敬酒,一打听才知道自己可能走错了地方。
原来,这家酒楼同时有两台结婚酒宴,老王没问清楚就在迎宾登记处写上了自己的大名,给了1200元礼金。
老王硬着头皮跑到记礼台,向收礼的人说明原因并道歉,希望对方把礼金退了。无论好说歹说,对方态度却很强硬,说钱给错了是你自己的事,绝对不能退。
为了讨回送错的礼钱,老王赶到巴南区法院接龙镇法庭,要告收错礼的新人。
向法官咨询后,老王搞清楚了收他红包钱的人叫老李,也住在石龙镇,当天老李负责帮结婚的侄儿收礼。
7月初,老王一纸诉状将老李告到接龙镇法庭,要求老李退还1200元礼金。
法官调解变通退回礼金
接龙镇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认为老李所得礼金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只要解决了双方的心理和面子问题,一切都可以迎刃而解。
8月底,老王的父亲办了一个70多岁的生日酒,老李就在这一天将1200元以礼金的方式给了老王的父亲。
9日,承办法官告诉记者,老王已经向法院撤回了诉讼。 (欣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