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国家质检总局网站消息,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制定下发了《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提出到2015年末,要将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建设成为以省会城市(包括副省级城市、计划单列市)为重点,辐射全国的有效服务政府节能减排工作的能源计量服务机构。
《指导意见》要求,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要在坚持政府推动、数据准确、技术保障、服务为本的原则下,搭建起能源计量数据公共平台、能源计量检测技术服务平台、能源计量技术研究平台、能源计量检测人才培养平台,为政府实施节能管理提供权威准确的能源计量数据,向社会提供能源计量量值传递和溯源、能源审计、节能监测、节能评估、节能量审核、能耗限额对标、能平衡测试、能效检测、节能规划、碳排放计量等全面的节能技术服务。
针对前一段时间以来各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运行的情况及面临的问题,《指导意见》还提出了针对性的保障措施:要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限,制定地方能源计量法规规章,建立能源计量数据监管长效机制;要争取政府的支持和推动,逐步建立起高效便捷的跨部门信息资源共享机制;要加强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管理,推行用能单位能源计量数据采集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