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新社 昨日,商务部在京举行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宣贯工作会议。记者从会上获悉,商务部此前发布的2012年第58号公告中,5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将于2012年12月1日起实施。该标准的重大突破在于颁布了连锁零售药店和药品流通企业的分级标准,并首次在国家层面上针对某一特定行业推出职业经理人标准。
这五项药品流通行业标准《药品批发企业物流服务能力评估指标》、《零售药店经营服务规范》、《药品流通企业诚信经营准则》、《药品流通行业职业经理人标准》、《药品流通企业通用岗位设置规范》,作为我国首批出台的药品流通行业标准,也是建国以来药品流通行业的首批标准,填补了我国药品流通行业标准的空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