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促进服务职工活动长效化、制度化和规范化,近日,省总工会在总结开展“四个万”服务职工活动典型经验、研究解决活动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基础上,制定印发了《陕西省总工会建立、实施深入基层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提出了建立实施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指导思想、总体要求、主要任务、主要举措和保障措施。在指导思想和总体要求上,《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工会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始终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坚持党的群众观点和群众路线,密切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提高做好新形势下职工群众工作的能力。
《意见》围绕调查研究、宣传引导、促进企业发展、解决职工困难、推进重点工作等五个方面,明确了建立实施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主要任务。尤其在建立服务职工长效机制有关举措方面,提出了建立健全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服务职工联系点联系户制度、选派年轻干部到企业一线实践锻炼制度、窗口单位直接联系服务职工制度、职工信访“主席接待日”制度和工会干部定期下基层调研制度等9项长效机制。
为了确保服务职工活动取得实际效果,《意见》量化了工会领导机关服务职工长效机制的标准,要求省总厅级领导干部每人至少确定1个困难企业作为联系点,处级干部每人至少确定1个困难职工家庭作为联系户。处级以上干部每年下基层走访调研不少于60天,结对帮扶困难职工1户以上,至少为企业和职工解决一个问题、办一件实事。各市县工会、产业工会干部下基层走访调研不少于90天,建立相应的联系点和联系户,并结合各自实际确定走访目标任务。
同时,为确保全省工会服务职工工作长期顺利开展,《意见》还要求各级工会认真总结推广经验,着重建立一批工会干部深入基层服务职工示范点。加强工会干部服务职工能力建设和绩效考核,建立服务职工工作台账,对服务职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参与干部、驻点时间、职工意见、所办事项、办理结果、职工评价等内容进行详实记录,作为督促检查和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及时将反映问题的处理结果或办理情况向基层和职工群众通报,接受职工群众和社会的监督。 (包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