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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建设的建议》,按照《纪要》要求,今年2月,省政府法制办按照立法程序,以《陕西省维护农民工获得工资报酬办法》的形式向全省各市及省政府有关部门书面征求了意见,并通过报刊、网络等媒体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了意见和建议。《陕西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试行)》于今年8月13日由省政府第1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自2012年10月1日起施行。近期,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省公安厅、省国资委、省工商局和省总工会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于2012年11月26日至2013年1月31日在全省组织开展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专项检查。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玮指出,近年来,省总工会通过联席会议这个形式提出的多项议题,都得到了省政府领导及有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和大力支持,共同解决了许多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有效维护了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我省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提供了政策支持和保障。
副省长李金柱强调,各级政府必须进一步加强与各级工会的沟通和协作,加大对工会工作的支持。各级工会要坚持以职工为本,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作为工会组织的基本职责,积极向联席会议提交涉及广大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各级政府要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的要求,组织政府有关部门与工会充分协商、广纳群言、商定对策,严格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实现政府管理和工会桥梁作用的有机结合,合力推进和谐陕西的构建进程。
本报记者 阎冬 实习生 孟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