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我省试水环境污染责任险

2023年08月29日

本报讯 近日,我省出台了《陕西省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今后凡购买了环境污染责任保险的企业,发生环境污染意外事故后,产生的损失将由保险公司依规“埋单”,改变以往污染事故发生后“企业污染、群众受损、政府埋单”的状况。

《意见》同时明确了投保企业的赔偿限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费率各档基准值均不超过2.3%。依据企业规模、行业特点、风险等级等因素,在该档次的基准费率基础上进行调整。每年累计责任赔偿限额共设100万元、200万元、300万元、500万元、800万元、1000万元、2000万元、4000万元、6000万元等9档。参保企业要按照生产经营规模和环境风险等级,选择相应责任赔偿限额。 (高乐)

上篇:陕将建大中城市都市农业圈
下篇:西咸北环线2015年通车
分享到

© 2023 陕西工人报
制作单位:53BK.com

↑ TOP


http://szb.sxworker.com/Img/2013/1/2013012302-1.jpg
陕西工人报
http://szb.sxworker.com/m/content/2013-01/23/074720.html
陕西工人报电子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