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陕西公安近日发布的一条“自行车醉驾”的微博,乍看很是新奇,但其实相关法规是2005年就有的。
陕西省公安厅官方微博“陕西公安”发布微博称:“酒后驾驶非机动车仍属于违法行为。对于醉酒驾驶,可以处以罚款,并可以暂扣其车辆;对于饮酒驾驶非机动车,一般会对车主进行相应的法律法规宣传,同时为当事人的安全起见,警方会请车主暂停休息,等到酒醒能够安全驾驶再度放行。
西安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说,根据自2005年10月1日实施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七十条第九款规定,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通行规定醉酒驾驶的,处以警告或者20元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扣留其非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