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陕西省电梯安全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新闻发布会在陕西省政府召开。据了解,《办法》已经2012年12月10日陕西省政府第21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于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办法》规定,电梯发生困人故障,维修人员应及时实施救援,市区内不超过30分钟,其他地区一般不超过1小时。电梯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预案,每半年针对所维保的各类电梯进行一次应急演练。若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电梯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电梯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以保证电梯的安全使用。市民在电梯使用过程中遇到危险或不合规合法的行为,可拨打投诉电话12365。 (魏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