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日,西安市教育局发出通知,将严查义务教育学校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和高收费行为。
群众举报乱收费5个工作日办结
学校必须执行收费公示制度,校长要以书面形式向学生、家长、社会做出公开承诺。
对群众举报、上级督办、领导批办的乱收费案件,应在5个工作日之内办理完毕,对群众反映的违法违规收费问题,一经查实,要严肃实施处罚和责任追究。
严肃处理分重点班高收费
坚决制止“一边免费,一边乱收费”,重点查处饮水费、空调费、取暖费、延点费等不合理收费。严查义务教育段分设重点、非重点学校和重点班、实验班,查处以重点班、实验班等名义招生和高收费行为。
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解决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免除学杂费、不收借读费政策落实问题。严格执行学前一年免除保教费的规定。
收取代办费必须坚持学生自愿、非盈利和“随时发生、随时收取、多退少补、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不得以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或班委会等形式变相收取任何费用。
在职教师不得参与“奥数班”代课
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严格执行“三限”政策,不得在“三限”政策以外以自费、旁听、借读、转学、非计划生等任何名义招收学生,高中招收择校生,收取择校费后一律不准再收取学费借读费,严格执行省政府新近颁布的取消借读费的规定。
禁止开办“校中校”,严禁节假日补课,严禁在职教师私自在校外授课或参与社会上违规举办的“奥数、奥语”班代课等活动。 (珊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