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截至目前,榆林市877家企业建立了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推进委员会委员增至2655人,去年一年各级工会共调解劳动争议案件12件,有效化解了矛盾,推进了企业劳动关系和谐和当地社会稳定。
这是工会组织在社会管理中发挥作用的一个具体体现。近年来,榆林市总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优势和职能,不断加强农民工管理服务工作,稳步推进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把有效的资源用在参与和创新社会管理上,增强了工作的主动性,提升了工会组织的形象。
如何加强对农民工的管理,是新时期对工会组织参与社会管理工作提出的新课题。按照榆林市委、市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和理顺农民工管理的意见》,市总加大了对进城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将农民工纳入工会组织,发放农民工会员证4万本,基本将进城务工人员纳入工会组织,推动落实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民主管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合法权益。在加强农民工管理中,他们注重发挥镇工会联合会的作用,府谷县大昌汗镇等级发放农民工会员证8500个,实现了农民工纳入职工保障范围,仅镇工会调解劳资矛盾金额达7亿元;神木县大柳塔镇工会参与调解建筑企业拖欠140名农民工工资问题,实实在在发挥了工会维权、慰问的职能。市总还向1500名困难职工、农民工免费赠送手机报,组织45名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子女学习汽车驾驶技术,发放培训补助金67500元。
加大榆林市援助中心规范化建设,建立困难职工档案19207户,严格专项帮扶资金管理使用,加大春节等节日慰问力度。2012年,全市共发放救助资金510万元,救助2646人次;金秋助学发放助学金219万元,资助困难职工、农民工子女1128人;通过举办春季大型招聘洽谈会,为3157名大学生、下岗职工、农民工找到工作岗位;持续开展送清凉活动,出资5万元为一线职工送去了凉茶、白糖等防暑降温用品。市总还积极与市住房管理部门协调,推动将困难职工家庭纳入廉租房制度之中。深入推进职工互助保险工作,去年全市互助保障参保单位194个,完成保费114.6万元。
榆林市总及各级工会扎实做好维护职工队伍稳定工作,开展职工法治教育活动,建立健全预警机制,加强工会信息、信访、法律援助和劳动争议调解仲裁等工作,把劳动关系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维护了职工队伍和社会的稳定。各级工会还在书香榆林建设、企业文化建设、大型文体活动等社会活动中发挥工会的组织协调、专业团体的作用,为工会赢得了良好的声誉和口碑。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