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5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专题会议,会议就关于城市公共厕所的重要批示进行专题研究。
根据国家城镇公共厕所设置标准,至2015年,全省所有城市新区全部达到配置标准。同时,对2012年前全省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未达到配置标准的按要求完成配建目标任务。2013年和2014年分别完成三年建设任务总量的40%,2015年完成三年建设任务总量的20%。
为此,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将通过加强城镇公厕的布局规划和设计、整合资源、严格考核等措施加大城市公厕建设力度。对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住宅区、商业网点、集贸市场、旅游景点、文化体育、车站、背街小巷等场所和区域,按照城镇公共厕所设置标准配套公厕等环卫设施。对城市中心区和棚户改造区短期内新建公厕有困难的,通过增加移动公厕、开放单位厕所等措施解决市民需求问题。按照1:1.3比例适度增加女厕蹲位,设置老年人和残疾人专用蹲位,公厕新建、改造按照二类以上的标准要求实施,强化设施的舒适性和环境的文化性、生态性建设。 (王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