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陕西省民政厅消息,我省决定在省民政厅门户网站开设流浪乞讨人员寻亲公告栏。
公告栏发布对象是长期滞留在各级救助管理机构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和未成年流浪乞讨人员。他们寻亲的信息将由各级救助管理机构逐级向民政部门报告,民政部门审核后上报省民政厅,由省厅统一发布。
公布的信息内容将包括流浪乞讨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高、体重,以及被救助经过,目前身体、精神状况;近期半身和全身彩色照片各一张,照片像素不小于2MB;救助管理机构的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对每个人的信息进行编号。
根据陕西省民政厅通知,信息上报周期为每月1次,每月10日前由市(区)民政局汇总上报。 (尹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