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笔者获悉,在西安市行政区域内,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在重组、改制及人力资源布局重新调整中,通过内部培训主动扩大就业岗位吸纳人员、进行转岗培训分流安置富余人员,符合条件的,给予失业调控政策补贴。
按照补贴标准,每培训安置一名职工给予培训补贴600元;给予职业介绍补贴100元;补贴安置接收单位500元。补贴总额不超过参保单位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30%。享受失业调控政策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依法参加失业保险,最近三年未欠缴失业保险费的;职工队伍稳定,裁减人数较少;在企业重组、改制及人力资源布局重新调整过程中,对职工进行培训、安置的。
失业调控工作将按照失业保险“市级统筹、属地化管理”的原则分级实施。在西安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的单位,向市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初审后报西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原行业统筹单位,原则上在参保地办理相关手续,也可直接向省人社厅提出申请,享受失业调控的政策扶持。 (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