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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起陕西试点“营改增”

96%试点企业将受惠

2023年09月02日

本报讯 日前,全省营改增试点工作电视电话会上透露,8月1日起,我省将在8大领域试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简称“营改增”)。这一举措不但可降低纳税人的纳税负担,还可消除重复征税现象。

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

省国税局局长牟信勇介绍,经国务院批准,目前营改增试点行业主要是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即“1+7”模式。“1”指交通运输业,“7”指现代服务业中的研发和技术、信息技术、文化创意、物流辅助、有形动产租赁、鉴证咨询和广播影视作品的制作、播映和发行等领域。

除此之外,在现行增值税17%和13%两档税率的基础上,新增设11%和6%两档低税率,交通运输业适用11%税率,研发和技术服务、广播影视服务等现代服务业适用6%税率。符合条件的国际运输服务、向境外提供的研发和设计服务,适用零税率,向境外提供的其他服务免税;小规模纳税人和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依3%的征收率按简易计税方法纳税;试点纳税人原享受的技术转让等营业税减免税政策,调整为增值税免税或即征即退政策;现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向试点纳税人购买服务可抵扣进项税额;原归属试点地区的营业税收入,改征增值税后收入仍归属试点地区。

下降幅度最高达40%

“营改增”能带来什么好处?省地税局局长姚炬说,营改增后,增值税将覆盖所有货物与劳务的全部环节,重复征税的现象将被消除,企业税收成本将会降低。

省财政厅厅长张社年介绍,从我省测算数据看,将有96%以上的试点纳税人税负持平或下降,下降幅度最大的达40%。

据悉,营改增从8月起试点,但真正实现纳税申报、税款入库是从9月1日开始,因此,8月份申报缴纳的税款所属期实际是7月份的,还继续在原地税主管机关申报缴纳营业税。 (李治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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