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促进城乡共同繁荣的若干意见》下发,全文共分四大方面25项。《若干意见》明确当前和今后较长一个时期我省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和农业农村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坚持“四化同步”战略,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按照“城乡政策一致、规划建设一体、公共服务均等、收入水平相当”的要求,以“三强一富一美”为目标,不断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进一步提高县域工业化和城镇化水平,大幅增加农民收入,加快推进城乡发展一体化步伐,促进城乡共同繁荣。
以农民工为重点,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加快推进人口城镇化特别是农民工进城落户,促进进城农民稳定就业。健全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落实清偿欠薪的工程总承包企业负责制、行政司法联动打击恶意欠薪制度、保障工资支付属地政府负责制度。加大保障房建设力度,年内各设区市把符合条件的农民工纳入当地住房保障范围。加快实行城乡统一的居住证制度,鼓励人口向中小城市和小城镇集中。
统一公办民办学校教师养老、医保等制度。切实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权利,尽快实现农民工子女就地参加中考、高考。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全面推行省内异地结算,积极探索省外异地结算,稳步推进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统筹。
建立家庭农场注册登记制度,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实行以奖代补。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合作社就业创业,逐步实现一社一个大学生。继续加强大学生村官工作,力争3年内实现一村一名大学生村官。加大从优秀村干部和农民中招录公务员和选拔乡镇领导干部力度。 (石喻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