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发出通知,要求做好夏季汛期安全生产应急值守等工作,防范应对汛期引发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通知要求,各市(区)安全监管局要加大辖区内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建筑施工、道路交通、水上交通,长输管线等企业的监管,特别是开采的矿区、采空区、侵占河床、矿山公路、尾矿库、采石场、取土场、河道挖沙、山体脚边坡受损、油库等。要督促指导企业加强监测监控和应急值守,修订预案,储备应急物资,保障通讯畅通,一旦发生突发事故,企业自身能够快速反应,果断处置,全力抢险,把事故灾害损失降至最低限度。 (张斌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