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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坪4月起在县医院实施“先住院后付费”

2023年09月02日

本报讯 针对参合农民住院筹集预交费用难、医院账务管理头绪多等问题,佛坪县深入调查、科学研判,制定下发《关于开展“先住院、后付费”工作的通知》等文件,从4月1日起,在公立医院县医院首先启动实施。

据佛坪县卫生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凡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新农合的本县城镇职工、居民和农村群众需要住院,在首诊医师开具住院证后,将医保卡、身份证、户口本、参合发票等有效证件送交县医院农合医保科审核并临时代管,对符合条件的患者签订协议,病人持住院证、协议书住院治疗,出院时办理手续、结清自付费用后交还相关证件。 (吴燕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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