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医疗救助保障水平,推动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救助制度衔接,从今年7月1日起,渭南将提高全市困难家庭医疗救助标准。
住院救助方面,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报销范围内的自付费用,2万元以内的救助比例由50%提高到60%,2万元以上部分由30%提高到40%。年度救助封顶线由1.6万元提高到2万元。门诊救助方面,全面开展慢性病门诊救助,对患慢性疾病需长期院外维持治疗的城乡低保家庭、五保家庭,救助标准由每人每年300—1000元提高到500—1200元。韩城市、临渭区2个省级重特大疾病救助试点市(区),对纳入试点的18类大病,城乡低保对象政策范围内自付费用,年度累计封顶线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 (渭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