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我省设立了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该基金设立的绩效奖励资金,将对在我省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高校院所、中介服务机构等单位及个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据了解,日前,由省财政厅和科技厅共同制定的《陕西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管理暂行办法》已出台,标志着我省科技成果转化引导基金正式启动运行。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资金将来自省财政拨款、投资收益、社会捐赠等。转化基金将以设立创业投资子基金、科技贷款风险补偿和绩效奖励等方式,支持在我省实施的科技成果转化,促进科技创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发展。其中设立的绩效奖励资金,对于转化科技成果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创业投资企业、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和个人,给予一次性资金奖励。 (关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