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天气酷热难当,高温津贴的话题也跟着热议起来。只可惜,话题很热,津贴却很冷。《人民日报》有个调查,说户外作业的工人很难享受高温津贴,许多工人怕老板炒鱿鱼,根本不敢问也不敢要,有的工人甚至不知道有这等待遇。高温津贴对许多高温环境下工作的工人来说,还只是个传说。
这年头,估计坐在办公楼里吹着空调的人有高温津贴,而顶着烈日酷暑的人要享受津贴,只能寄望于老板的道德血液了。对许多普通工人而言,要说高温津贴姓“高”,应当较为贴切,因为它确实有些高不可攀。很难想象,政府与媒体说了又说的高温津贴,在这高温的天气里,一如既往地遭受着老板们的冷遇。所以,对多数享受不到此项福利待遇的工人来说,高温津贴还不如创可贴那么形象而具体,毕竟,创可贴是户外作业的工人随身必备物。
其实,属于户外工人的高温津贴,是一个很可怜的数目,多数地方定的标准也就每人每天二三十元,广东的标准是每人每月150元。就这么点儿小钱都不愿意出,足见如今的许多企业主,心肠是多么硬。
说起来,高温津贴这东西,与探亲假应属同一类型的工人福利,可望而难及。新近实施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将子女们“常回家看看”列为强制性规定,不可避免地遭遇到探亲假难落实的尴尬。没探亲假,你让人家怎么“回家看看”?而且要做到“常”就更没可操作性了。归根结底,还是法律法规中存在许多口子,让企业主轻易可钻。要是高温津贴不发,探亲假不批,并不存在多大法律后果,那么有良好初衷的人性化制度也只能眼睁睁地看着被架空。所以给制度打上补丁,贴上“创可贴”,是当务之急。
得承认,相关法规对企业主也有罚则,但罚则的主要问题是强制性不够,执行力太弱。譬如,让工人自己向老板要津贴,要探亲假,是很不现实的。这事完全应由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来做,所以,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工会的执法职能和监督职能在法律上应进一步强化,以此确保职工的高温津贴落到实处。 (任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