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9日电 2013年7月1日起,安徽、江苏、四川和辽宁四省上调最低工资标准。其中,安徽月最低工资标准由原先的六个档减为四个档,最高档提高到1260元;江苏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320元调整到1480元;四川月最低工资标准分为4档,最高档提高到1200元;辽宁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从1100元调整到1300元。
截至目前,2013年以来,全国已有北京、上海、天津、广东、浙江、山东、山西、河南、江西、广西、深圳、甘肃、陕西、宁夏、贵州、新疆、江苏、四川、辽宁、安徽共20个省市区先后上调了最低工资标准。
据了解,在我国,多数省市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之比大都在40%以下,与国际上最低工资标准与职工平均工资之比通常为40%-60%的标准还有一定的差距。
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最低工资标准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以及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福利待遇和企业通过补贴伙食、住房等支付给劳动者的非货币性收入等。但劳动者个人缴纳的社保算在最低工资标准之列。
劳动者试用期工资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如果劳动者的工资低于最低标准,可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