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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居民用天然气涨价

陕西价格方案尚未出台

2023年09月02日

本报讯 为保障天然气市场供应,促进节能减排,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出的通知,自2013年7月10日起,国家调整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居民用天然气价格不作调整,笔者从陕西省物价局了解到,目前,陕西省新的非居民用天然气门站价格正在测算制定中,暂无价格调整方案出台。

通知规定,此次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调整,将天然气分为存量气和增量气。存量气门站价格每立方米提价幅度最高不超过0.4元,其中,化肥用气最高不超过0.25元。增量气门站价格按可替代能源(燃料油、液化石油气)价格的85%确定。调整后,全国平均门站价格由每立方米1.69元提高到每立方米1.95元。

“存量气是指2012年实际使用的天然气数量,增量气是新增加的天然气数量。2013年调价涉及的存量气数量为1120亿立方米,增量气数量预计为110亿立方米,两者的比重分别为91%和9%。”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我国天然气价格调整的基本思路是,按照市场化取向,建立起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与可替代能源价格挂钩的动态调整机制,逐步理顺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

“这次天然气价格只调整非居民用气价格,居民用气价格不作调整。”针对价格调整可能使用气出租车运营成本增加的问题,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负责人则表示,气价调整后,车用气价格相当于汽油价格的60%左右,仍具有明显竞争优势。地方价格主管部门可结合当地实际和已建立的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通过调整出租车运价或燃料附加标准的办法,化解气价调整的影响。

(熊惠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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