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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困难职工撑起“保护伞”

2023年09月02日

8年前,武功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成立之初,人员编制、经费都未落实,办公地址设在县工人俱乐部后院,位置偏僻,职工来信、来访、办事很不方便。8年后,在县城的繁华地段,援助中心迎来送往着前来求助的困难职工,为他们撑起“保护伞”。

“如果没有工会,我的工伤赔偿问题是不可能得到解决的。”武功县游凤镇农民工董小勇2010年9月在西安北郊一建筑工地打工时,不幸被塔吊坠落物砸伤,造成脊椎骨多处骨折,生活不能自理,家属多次到有关部门反映无果。2011年6月,董小勇的家人求助于武功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我还记得当时黄主席和援助中心的工作人员跟工地老板协商了四次。”最终,建筑工地老板及时付清拖欠的住院医疗费用14万元,并赔付董小勇27万元。

“有困难找工会”,这句话如今正被武功县越来越多的困难职工所知晓,县总工会主席黄长怀告诉记者,困难职工作为弱势群体,当他们遇到困难、合法权益受到伤害时,援助中心将成为他们坚强的后盾。为把法律援助触角延伸到百姓家门口,真正为那些需要援助的困难群体撑起“保护伞”,援助中心加大了对农村困难群众、农民工、下岗人员等重点目标人群的倾斜力度,使法律援助对象范围覆盖到最低生活保障线以下的困难群体和残疾职工及单亲女职工。

县总工会专门安排一名副主席分管法律援助工作,并从县司法局聘用专职律师,常年为农民工追薪。近三年来,援助中心共接待职工来信、来访、法律咨询85人次,提供法律援助24起,为职工、农民工追回拖欠工资、工伤赔偿款123.5万元。

除了维护好困难职工、农民工的权益外,援助中心还把完善维权机制、创新维权方式、提升维权能力作为工作核心。成立了帮扶维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信访接待大厅”和“12315”维权热线电话。

“去年年底,县工会与县政府召开了第二次联席会议,确定每年县财政拨付法律援助经费5万元。县工会每年也会拨付2万元作为援助中心的法律援助经费。”黄长怀介绍,援助中心制定了严格规范的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办法,严格经费审批,确保做到专款专用,没有出现挤占挪用情况。并制定了法律援助案件补贴标准及支付办法,按时按标准支付办案补贴,确保让每一分钱都用在刀刃上。 本报记者 杨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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