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阎冬)近年来,南郑县委不断加强和改善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给工会赋予更多的资源和手段,把党政所需、职工所急、工会所能的工作交给工会组织去落实,形成了“县委领导、政府支持、部门配合、职工参与、工会运作”的工作格局,为全县工会工作创新发展提供坚强保障,确保了工会工作有位、有为、有力。该县总工会连续五年获得汉中市总工作综合考核优秀单位,公推直选、组织建设等多项工作走在了全省乃至全国前列。
做到“四个坚持”确保工会工作有力
今年6月,南郑县总工会决定在企事业单位推行公推直选工会主席试点工作,南郑县委积极支持,多次审定方案,创造条件,有序有力保障了县职教中心、大河坎水厂公开直选工会主席工作试点的成功,使此项创新工作走在了全省的前列。
近年来,南郑县坚持党对工会工作的领导,坚持统筹协调,坚持配齐班子,坚持信任放手,确保工会工作有力量。各级党委、政府全方位、多层面搭建支持工会工作平台,保证各级工会组织在全县工作大局中活动有舞台、发展有空间。县委、县政府在研究安排工作时,不忘部署工会的任务;抓经济建设时,不忘发挥工会的作用;维护社会稳定时,不忘发挥工会的优势;总结表彰时,不忘肯定工会的成绩。他们出台文件,坚持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常委会定期研究工会工作制度,县委常委会经常听取工会工作汇报,定期研究工会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县委、‘县政府最大限度整合内部资源,积极为工会工作健康发展创造条件,全力支持县总工会依法组建工会。在乡镇和县直机构改革中,县委及时转发县总工会文件,按照同级党政副职级别,配备了16个县直机关、系统(部门)和9个镇的专职工会主席,为工会开展工作打下组织基础。
健全“四个机制”确保工会工作有位
近年来,为了发挥工会的职能作用,县委、县政府建立健全了工会源头参与机制、监督约束机制、工作联动机制和维权保障机制,确保工会工作有地位。建立和完善了县政府与县总工会联席会议决定事项督办回复通报制。凡是县委、县政府研究涉及职工劳动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等利益问题时,都要认真听取工会的意见和建议。近三年来,县政府多次邀请工会参与了规范企业用工行为、农民工工资支付行动等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区域(行业)性工会劳动法律法规监督组织,工会还直接参与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保障了职工切身利益的落实。他们从工会工作特征出发,建立工会与组织部、人劳局、民政局、地税局等工作联动机制,加大工会与人大、政协和社会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作,多渠道反映职工诉求,表达工会主张。
县委还从维权保障机制入手,为工会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一是在人力保障上,调剂了编制,选调4名业务能力强的同志到工会工作,解决工会工作缺人的问题;二是在经费保障上,县政府每年按1:1的比例配套困难职工帮扶资金,近三年来已拨付50万元;三是在工资保障上,将县总工会纳入县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在全体机关人员工资由财政统发的同时,把原俱乐部和困难职工援助中心调整为“两个机构、一套人马”,并由原差额事业单位改为全额预算副科级事业单位,消除了工会干部的后顾之忧。
发挥“四个作用”确保工会工作有为
近年来,在服务大局、维护权益、促进和谐和扶贫帮困中,南郑县委注重发挥工会“促发展、保稳定、解矛盾、惠民生”的作用,使工会在全县经济发展和参与社会管理中有所作为。
县委根据中心工作,每年都要求县总工会组织开展多种形式、富有活力的主题竞赛活动,据不完全统计,近年来全县职工参与劳动竞赛率达到85%以上,产生直接经济效益1680万元。创新维权协调机制,县政府支持县总工会相继成立了县职工法律援助中心、22个建制镇职工维权工作站和11个维权小分队,先后为213名职工、农民工追讨拖欠工资230万元,排查各种矛盾183起,调处165起,促进了全县职工队伍的稳定。县委、政府千方百计将县困难职工援助中心建成“县委民意中心、县政府帮扶中心、工会维权中心”和服务职工群众之家。五年来,共筹措资金380万元,累计帮扶困难职工7600人次,实现了工会帮扶工作常态化、社会化、规范化,真正做到为党政排忧,为职工解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