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7日,工信部网站下发《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下称《规范条件》)公告,在生产布局与项目设立、生产规模和工艺技术、资源综合利用及能耗等多个方面划定门槛,以便进一步加强光伏制造行业管理,规范产业发展秩序,加快推进光伏产业转型升级。
行业规范条件要求,严格控制新上单纯扩大产能的光伏制造项目,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项目,最低资本金比例为20%;光伏制造企业需具有省级以上独立研发机构、技术中心或高新技术企业资质,每年用于研发及工艺改进的费用不低于总销售额的3%且不少于1000万元人民币。
文件同时明确了现有及新建和改扩建企业及项目产品需满足的生产条件,明确了光伏制造项目能耗、水耗指标;而废气、废水排放应符合国家和地方大气及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总量控制要求。
文件还要求,新建和改扩建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应当符合本规范条件要求。更重要的是,对光伏制造企业及项目的投资、土地供应、环评、节能评估、质量监督、安全监管、信贷授信等管理应依据《规范条件》。不符合标准的企业及项目,其产品不得享受出口退税、国内应用扶持等政策支持。
能源专家林伯强认为,《规范条件》的出台意味着光伏行业的新一轮整合潮将开始。在此过程中,技术不精及债务负担过重的企业可能成为破产重组对象,而拥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将因此做大做强。 (郭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