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房姐”龚爱爱昨受审

2023年09月02日

本报讯(姜辰蓉)9月24日,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就公诉机关指控龚爱爱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犯罪事实进行开庭审理。该案择日宣判。

公诉方指称,龚爱爱在出生地陕西省神木县解家堡乡登记为常住人口。2005年,龚爱爱在北京购房时,花费30万元购买了本人及其女儿的两个北京户口。2007年,龚爱爱托人为其办理了名为“龚仙霞”的户口本和身份证。2008年,龚爱爱又再次托人办理了一个名为“龚爱爱”的户口,并拿到了与原身份证号码不同的“龚爱爱”居民身份证。检方认为,龚爱爱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对此,龚爱爱辩护律师称,龚爱爱没有伪造行为,其得到的户口都是真实的,也没用此户口从事违法活动;在办理北京户籍中,也没有买卖行为,仅是认为买房送户口

检方认为,龚爱爱明知自己有合法的户籍,为购房买卖两个户籍,还委托他人为自己办理另外两个户籍,且用新办的户籍从事民事活动,妨碍了我国户籍管理制度和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已经构成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

在庭审过程中,龚爱爱当庭否认控罪。她表示,自己并不知道持有多个户口是违法的,认为只要是公安机关办理的户口就是真的。自己并没有伪造和买卖户籍,也没有拿着这些户口干过任何具有危害性的事情。对于造成的社会影响,龚爱爱当庭表示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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